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
江西萍乡这起贩卖“小电影”案中,被告人吴某因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。 具体分析如下:案件背景与行为定性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,吴某通过某APP收集淫秽视频,利用通讯软件向多名用户贩卖、传播,非法获利24000余元。
主播给粉丝发送淫秽视频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,根据发送数量、违法所得等情节,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,若要争取最轻处罚,可从审查是否达到定罪条件、降低发送淫秽视频数量等方面入手。
珠海黄某等三人因散发“涉黄小卡片”被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刑,其中黄某获刑一年六个月,王某获刑八个月,杨某获刑六个月缓刑一年。基本案情2023年3月,被告人黄某为获取利益,以每张0.3 - 0.4元的价格先后雇佣被告人王某、杨某在居民小区及周边道路停放的车辆上张贴二维码广告。
【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】以牟利为目的,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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